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关于川汉子肉制品精深加工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你公司《川汉子肉制品精深加工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川汉子肉制品精深加工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专家评审意见》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技术评审会专家组意见。该项目位于达州市通川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食品大道。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占地81.94亩,共建设约35000m2的生产厂房、辅助用房、科研大楼等。建成3条智能化肉制品生产线万吨食品加工生产能力。项目建设总投资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6万元。项目经达州市通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同意(备案号:川投资备【-04-01-470072】FGQB-0186号),取得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02MA62XRN773)6T SPORTS。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1.贯彻落实“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完善相关环保设施建设,保证环保资金投入到位,环保设施建设到位。
2.强化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缓废水、废渣、噪声、扬尘对周边的影响,避免扰民及环境纠纷。
3.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废水处理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预处理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营运期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采取“格栅 隔油 气浮 接触氧化 沉淀 紫外线消毒”工艺预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魏兴场镇污水处理厂或魏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目前正在建设)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放。
4.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文明施工,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装修阶段选用环保型材料,加强室内通风换气。营运期生产车间安装油烟集气罩、油烟净化装置;栅渣、接触氧化池、污泥池等及时清理、消毒除臭;食堂配置油烟净化设施。
5.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治理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标准要求。营运期加强管理,进行设备基础减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限值要求。
6.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建筑材料可回收部分外售于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部分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营运期废弃边角料、食用油、不合格产品等由专门的油脂回收公司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设警示标志并采取“六防”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转移过程中严格执行联单制度。
7.建立健全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装应急装置设备,制定合理可行的应急预案,防止突发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8.建设及营运期涉及相关环境问题,请建设及营运单位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和技术评审意见落实。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相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同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项目,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
五、项目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该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请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