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用于环境保护等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 的投资额6t体育下载,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所称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 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 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 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 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 税额中抵免; 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 5 个纳税年度结转 抵免。享受前款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并 自身实际投入使用前款规定的专用设备;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 备在 5 年内转让、 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 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3.《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 优惠目录 ( 2017 年版) 的通知》 (财税〔2017〕71 号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安全生 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 2018 年版) 〉的通知》 (财 税〔2018〕84 号 )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国家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