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t体育“环保管家”服务模式下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探讨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如何在“环保管家”服务模式下保证其独立性和公正性呢?可以从环境监测行业自律、引进监督方和建立“赏罚机制”促使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的保证其独立性和公正性几个方面入手。
近年来,随着环境保护行业的大力发展,国家积极开展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试点,大力推进环境监测服务主体多元化和服务方式多样化。 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16】45号),推进环境咨询服务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聘请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公司作为“环保管家”,向园区提供监测、监理、环保设施建设运营、污染治理等一体化环保服务和解决方案。“环保管家”概念的提出与发展,是深化环境保护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着力改善环境质量,补齐生态环境短板,转变管理思路的重要举措之一。根据环保管家服务的对象不同,分为县域环保管家服务、园区环保管家服务、企业环保管家服务和乡镇环保管家服务等。 由于环保管家的服务具有广泛性、综合性的特点,把传统的单项服务(如环评、环境监测、可研、设计、单项工程施工、设备供应等)资源整合成为一个多专业、多工种的环保管家技术团队,而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在从事检验检测活动过程中,应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组织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时,应识别并采取措施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在“环保管家”服务模式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本文对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如何在“环保管家”服务模式下保证其独立性和公正性进行探讨,从环境监测行业自律、引进监督方(社会监督和主管部门监督)和检测机构之间竞争比较几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通过对影响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独立性和公正性的原因分析, 探索新经济形势下的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发展方向, 为今后的“环保管家”服务推进工作提供理论基础6t体育。 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通过环境监测行业自律对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的行为进行约束。 结合环境监测行业的实际需求,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社会化监测与运营服务专业委员会于2018年5月18日印发了《环境监测行业自律公约》。 倡议全行业从业者加入该公约,依法合规经营,数据造假和不正当竞争,防范行业风险,保障用户利益。 从维护国家和全行业整体利益的高度出发,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创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 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建立严密、完善、运行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提供合格的服务,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第三方地位,确保在运营、监测过程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影响,并对自动监测数据、检测报告、评价分析报告等内容和结论的科学性、公正性、正确性负责。 不得以行贿或者索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不得接受委托方及相关利益方的违法违规要求,不得以任何原因伪造。 篡改监测数据和出具虚假监测报告。 恪守诚信服务的原则,从内部制度和管理机制入手,加强对本机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保证诚信的职业操守能够落实在实处、规范到人。 加强对本单位人员业务技能培训,确保监测人员具备开展相应监测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通过签订承诺书的方式,在“环保管家”服务过程中规范机构经营行为,杜绝违法违规经营,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保证其在服务过程中具有独立性和公正性。
引进监督方对环保管家服务过程的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有效监督。 当前的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均取得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资质,所以同时也是接受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各级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对其所管辖的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负有监管的职责,行业协会也对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的行为进行了一定的监督。
1、行业协会的监督对于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来说,有着很多行业协会进行选择性的加入,一旦加入就要遵守协会的有关章程,而这些协会的章程对于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在环保管家等服务过程中有着良好的约束作用。 当然,这是一种自愿性的活动,还有很多企业没有加入协会,也就没有了协会的监督约束作用。 随着协会作用的日益提升,相信会有很多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主动接受协会的监督,这样在环保管家服务过程中,行业协会将会发挥一定的监督作用。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授予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报告的权利主管部门,是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的直接上级领导部门,因此也是监督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是否具有独立性和公正性最有力度的监管部门。但是由于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数量庞大,所以其监督方式只能通过抽查形式进行,因此难免少部分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产生侥幸的心理。 当然随着监管制度的改革完善,监管力度的增加,相信在环保管家服务过程中,引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将是保证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工作质量最有效的方法。
3、各级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环保管家服务的概念由原环境保护部在2016年提出,现环境保护部已经改为生态环境部,在环保管家服务过程涉及到的监测、监理、环保设施建设运营、污染治理等一体化环保服务均由生态环境部进行监管。 因此,在环保管家服务过程中各级生态环境保护部门会对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的行为进行的监督,以保证服务质量。 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在各级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将会在环保管家服务过程中保证其公正性和独立性。
环保管家服务过程中建立“赏罚机制”促使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的保证其独立性和公正性。 在环保管家服务合同签订时期,将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的“赏罚机制”写进合同之中,会促使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的按照合同约定保证其独立性和公正性。 同时把奖赏额度提升、惩罚后果加重,必然会使得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避免处罚、踊跃争取奖励,其服务质量将得到大幅度的提升。建立“赏罚机制”在环保管家服务中易于实行、成果显著,但是就目前情况而言,人们普遍对该机制认识不够,执行力度不够,致使“赏罚机制”的效果打了折扣。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完善,合同意识的增强,相信引入“赏罚机制”的环保管家服务,会促使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更有动力把服务做好。
通过对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在环保管家服务过程中影响其独立性和公正性的原因进行分析,我们认为通过环境监测行业自律、引进监督方对环保管家服务过程的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有效监督,环保管家服务过程中建立“赏罚机制”均能促使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的保证其独立性和公正性。以“环保管家”为代表的环境综合服务是今后一个时期环境咨询的主要服务模式,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在环保管家服务过程中保持独立性和公正性,既是对自我服务水平能力的提升,也对推动我国环境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起着积极的作用和有着深远的意义。